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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-02-26 20:36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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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,并以单位符号表示,计量单位与单位符号按1997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《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》一书。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一条,后者采用负指数幂的形式表示,如mg/kg/d应写成mg·kg-1在叙述中,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值,不常用的计量单位,在首次出现时,注明新旧单位的换算系数,如1kpa=7.5mmhg.
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 4位数字时,实行三位分节法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,如1,605.794,3应写成1 605.764 3但年份,页数,部队番号,仪表型号,标准号等不用三位分节法。
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于文末,并于文内引用处以方角码注明,论著稿一般在10条以内,综述稿10条以内,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~3名者全部列出,3名以上者只列前3名后加“等”系列期刊和系列丛书的总名与分册名之间,用居中圆点分开。